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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

China Oral Care Industry Association

关于在全体会员单位中评比特殊贡献单位、优秀企业家、科技创新先进工作者和模范职工的通知

  • 2015-07-21

 

各会员单位:
为认真贯彻国家“全民创业、万众创新”和“2025制造”精神要求,更好更快地推动行业进步和科技创新工作,值此行业组织成立60周年之际,协会决定在全体会员单位中进行一次较大范围的先进表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表彰类型及数量:
(一)特殊贡献单位        8-10
(二)优秀企业家           20
(三)科技创新先进工作者   10-15
(四)模范职工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30
二、评比条件:
(一)特殊贡献单位
1、企业成立五年以上;
2、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;
3、对行业发展有特殊贡献;
4、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;
5、行业信誉好,社会认可度高。
(二)优秀企业家
1、遵纪守法,社会影响好;
2、诚实守信,行业评价高;
3、担任企业主要领导五年以上;
4、所在企业有一定先进性,质量效益好;
5、热爱行业,积极关心和支持行业组织活动。
(三)科技创新先进工作者
1、长期负责企业技术创新工作;
2、对企业科技进步有突出贡献;
3、积极参加行业科技工作;
4、专业理论水平高;
5、讲政治、讲道德、企业认可度高。
(四)模范职工
1、爱国爱企,遵纪守法;
2、工作积极,认真负责;
3、守岗敬业,成绩突出;
4、好学上进,乐于进取。
三、评比办法:
(一)协会成立评比领导小组
组长:韩泰军
副组长:相建强
成员:高元琴、孙东方、肖梅
顾问:焦玉峰
领导小组职责:
1、确定评比工作条件和范围;
2、组织协调评比具体工作;
3、研究确定初评名单。
(二)评比工作程序
1、6月底前确定评比条件、名额和参评范围;
2、7月下旬下发评比工作通知,并组织企业进行推荐(推荐表见附件)上报;
3、9月底前收集整理企业上报先进名单;
4、10月份领导小组根据企业推荐名单进行筛选并确定初选名单;
5、11月份将初选名单提交协会理事长办公会进行研究;
6、年底前对理事长办公会通过名单进行网上公示,并作最后确定。
(三)相关问题
1、参加推荐者为协会全体会员单位;
2、推荐名单在全体会员中遴选,企业自荐名额各项不得超过1个,推荐名额总数不得超过规定名额;
3、推荐科技创新先进工作者以在职人员为主,也可推荐少量的退休人员;
4、推荐评比应严格按照相关条件进行,不得弄虚作假;
5、评比表彰名单确定后由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颁奖形式,在2016年协会七届三次会议上予以实施,并发文通报。
此通知。
 
附件: (请点击下载)
     1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行业特殊贡献单位推荐表
     2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行业优秀企业家推荐表
     3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行业科技创新先进工作者推荐表
     4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行业模范职工推荐表

 

 

 
 
 
 
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
2015年7月22日